目录页


大诗界论坛网刊

 主 编:卢兆玉
 副主编:山城子
 编委:与诗为伍
    沫若使者
    山城子
    蜀道人生
    天荒一隅
    王 芥
    陈 泯
    阿 洛
    立雪白露
    鸣 之
    庄晓明
    覃乙峰
    哑 榴
    卢兆玉
  编辑部
  主 任:哑 榴
  副主任:沫若使者
  本期责编:
     卢兆玉
     山城子
     与诗为伍
     易湄
     寒山红衣
     十姐妹花
     晓荷
  制作:天荒一隅


  发布:2016-1-29


 

 


诗不只是个人的事·卢兆玉

 


  一个写诗的人如果不把他的诗作发表出来,只放在抽屉里或最后作为随葬品一起化为灰烬,我们说这诗确实只是个人的事。不要说和社会、舆论,就是和亲朋也没有关系,因为在这里存在等于不存在,不存在的东西大家看不到(眼不见心不烦,耳不听肚不恼),一切任由之。又不是有什么神性的启示,非得有人要看个究竟地去把作者的胸腹剖开好看个仔细——这倒真的侵犯人权了——思想无罪,人家不言不语地放在心里,是谁也管不着的。宗教要人忏悔,忏悔什么啊,连上帝都不知道他作如何想,作何等的诗。所以这确实只是个人的隐私,上帝也不会过问。
  这样的诗和诗人有人见过吗?一定没有。否则肯定看到过作者的诗,也算是公开给一人了,那么这人也是可以有一番议论或为之传播的,若如此,这诗还不只是个人的事,那怕是身后的事,还是要把作者“拖回阳”一起议论的,如果是大作,有影响力就更不是个人的事了,定有人回溯到作者的生前把左左右右的人物关系、社会关系再梳理一番,探讨作者何以能写出这样的大作来。作者死了,这样看来,这不仅不只是个人的而且是和个人不再相关切的社会或文史事件了。本文讨论的“诗不只是个人的事”是从当下的存在来剖析的,所以包含了个人在内的一个社会的客体存在。
  诗发表出来,也有人说就不再是作者的了,他人之评论只和诗有关而和作者脱离了干系,这又跑到了另一个极端。说句骂人的话,你又不是死了的人,你诗的好歹怎能和你再无关系呢?这样的人在我看来不过是巧言令色或装聋作哑罢了,心里窃喜的是有人说好,心里厌烦的是他人说坏,明知理(诗理、情理、公理)亏了又辩不过他人,故作如是说。被用来拉大旗作虎皮的还有诗无达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之先贤语录。好像论者也只能说仁说智似的,否则便是不仁不智之徒而有意和作者捣蛋似的。再则,若你的诗中本无仁智可言,读者又怎能见仁见智呢?说白一点,看似任人评说,实质封言堵口吧了。
  要么是个人的事;要么发表后和作者再无关系。这真是近三十年来诗象之奇观。诗人可以大书特书,一任创作之自由,论者却必须见仁见智来不得批评的。只能听好话不肯听批评,也难怪四十年来,诗界内热热闹闹,诗界外冷冷清清。大众不知诗到底该为何物?也难见诗人之本色。在大庭广众之下,你根本就看不到诗人——原本就是普普通通各个阶层里的一员罢了,一旦写诗便神仙起来。
  诗人是没有理由将自己和自己的创作孤立(封闭)起来的。要明白你活着就是现实社会的一部分,你的创作一旦署名发表出来也是社会文化(对有些诗可能说高了)的一部分。你保持了对社会现象的发言、信息的处理、个人情感基本于现实(或虚拟中的现实)的抒发,这是你著作的权利,社会、读者对你的作品提出批评、传递阅读意见,也是社会、读者的权益。彼此都应受到保护和尊重,并作为非私属的社会议论的一部分。具体点说,你的作品的传播范围有多广,就有多广的社会属性。私藏不发的那是隐私,写给情人不公示于众的是诗函,只限在一定的圈子里流传的(不过一定要限制住)那是沙龙式的写作,但是你发到网络就是社会的了……作者就不能认为和他人无关也和诗人再无干。
  所以在广义上阅读到的诗,有没有轰动效应都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诗人,尤其是当下开放时代的诗人,对自己的创作是要有担当的勇气和气度的,如果连这点都没有,那真的没有资格署名发帖——那怕只是习作。一个不仅有作品,还要有读者、有批评风尚的诗的时代才是诗的兴盛时代。批评的一边倒或创作的一边倒,在有了完整的现代文学概念之后都是不健全的。除非回到《诗经》时代文学的批评学还没有形成,还处于不读诗无以言。如同批评不可能也不应当左右诗人的创作,诗人的作品也无法主导时代的步伐,但既然存在于社会之中就当接受众议。
  除了古籍之外,每个时代,每个时代的大众都希望读到属于本时代的诗。这既是对诗的信仰,也是对诗人的尊敬和期盼。

  2016-1-19于小老东河畔



  我不论诗人必须为时代写作,写出无愧于时代的作品;我只陈述诗和诗人属于所处时代的一部分。既然是时代的一部分就得接受社会的公议。诗人就应当像在所属社会阶层那样,正视诗和时代、社会的关系。诚然,忠言逆耳,诗人们怎么想,怎么做还是诗人们的事。 同日又及。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