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586|回复: 6

在论坛上对部分作品修改的动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15 05: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感谢阅读,这已是诗歌界(网络)对作品和诗人的馈赠。读者,不会也不可能对已经出版成册的作品去进行修改或提供什么修改意见,或许个别认识作者的粉丝除外,但也只是通过别的方式将信息传递给作者,改不改还是作者再版时的行为。网络之上似乎为我们提供了这种直接修改作品的可能,但因为尊重原创,尊重著作权,事实上我们不会对作品进行修改甚至起码的更正都不会去做,人们在默认着所谓的网络现象,好像错别字在网络上就不是错别字了。其结果我们纵容了什么?不说也是明白的。
7 o# J8 D- M" Z8 o  我提出在论坛上对部分作品修改的动议,并不是中成不愿意遵守网络的潜规则,也不是鼓动版主对作者的主题妄加删改,甚至也不再提倡在回帖中修改作者的主题作为回复。现在我想具体地提几条意见:( F9 A4 ?8 r  J' ?  r
1、版主不可以在作者的主题帖上直接修改作者的作品。修改主题帖只是作者的权利。! j% U0 u; E/ A' X) K
2、回帖中提出阅读的意见包括指正错别。但对于选进网刊的作品一定要尽可能地消除错别(可以不征求作者意见),连错别字都不充许修正的作者,将不再入选网刊,也不会进入文丛选题。  A2 o8 ^2 i( [2 ~
3、对于读者个人看好的作品,但又有改动心愿的可以在论坛开出专栏,另行发布主题。但必须附上原创作者的原件(复制)。
* {+ P+ j. a* z2 c' j+ Y5 }4、修改或改写属个人交流行为,不代表中成诗界的取向和意见。) L9 S1 I1 v' U6 e7 W
5、在专栏中,作者个人也可以将作品发布出来,以征求意见的方式,事先表明同意读者修改。但没有谁只愿意为你更正错别字的。人家动了板斧,砍错了也不要怪罪人家。2 k9 P- a" I0 `" w, E( j
  网络上错别字难免,完美的作品难觅,有好的作品就很不错了。但有人想为你改动,说明你的文字起码已打动或部分地打动了读者,那个为你操刀的人想谢还来不及呢。但我们不采用“屠户铺子”的方式,而是要进入编辑状态。1 a; {. h' |8 u' S  S5 c1 |

2 ?6 z' S- M( [- S0 O" @: i. f11年5月15日
发表于 2011-5-15 06: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卢兆玉主编(站长)的动议。
2 P, |% q9 j" |所述原因和原则已经详尽!, K9 c+ f" f; m7 K( j
我个人的文字欢迎所有朋友提出斧正意见或者编辑修改,我将不胜感谢!
发表于 2011-5-15 16: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则上支持这一动议——或许能成为中成的特色!
; E! [) P* L  X, u9 \' `/ c——问题是很多人都很主观,认为自己写的很不错,你提点意见,他就不高兴或者阐述他的理由,反正是有理,而你提的可能是浅薄所致——很费神的事呀!!!
# K; P' v4 u: Q: r——我现在回帖,见到自己认为不成功的作品,只能问个好了!8 v" M0 n+ a) K2 i+ n
——当然,都像蜀道人生、青云直上这样的虚心诚恳的人也有一些,毕竟不在多数!!
发表于 2011-5-16 03: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动议可以视为中成编务的纲性文件!
发表于 2011-5-16 04: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都是改出来的。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1-6-11 07: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复!!
发表于 2011-6-11 10: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删繁就简,立异标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